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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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鞍山市地处辽东半岛中部,是中国最大的钢铁工业基地。有钢都之称。因市南郊有一对形似马鞍的山而得名。东部、北部靠辽阳县,南部与凤城市、庄河县毗邻,东南部与大石桥市接壤,西部与盘山、辽中县连接。市中心距辽宁省人民政府所在地沈阳市89公里,东距煤铁之城本溪市96公里,南距大连市308公里,西南距营口鲅鱼圈新港120公里,西距盘锦市103公里。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22°10′——123°41′,北纬40°27′——41°34′。全境南北最长175公里,东西最宽133公里。总面积为9252.4256平方公里,占辽宁省总面积的8.4%。其中市区624.294平方公里(铁东区21.451平方公里,铁西区28.784平方公里,立山区15.9平方公里,千山区558.159平方公里),海城市2732.083平方公里,台安县1393.9916平方公里,岫岩满族自治县4502.057平方公里。长(春)大(连)铁路、沈(阳)大(连)高速公路纵贯南北;海(城)沟(帮子)铁路、海(城)岫(岩)铁路联接东西。大庆至大连的输油管道经过境内。公路成网,遍布乡镇,交通十分方便。每年月至月,是最佳旅游季节。属大陆性气候,气候特点是:年平均气温℃,一月份最冷,平均气温℃,7月份最热,平均气温℃,年平均降水量毫米,无霜期日。